關于“四項目”考生報考非定向“四項目”人員職位有關事宜的公告
關于“四項目”考生報考非定向“四項目”人員職位有關事宜的公告
近日,有考生咨詢,“四項目”人員報考非定向“四項目”職位如何進行資格審查問題。根據《貴州省2011年省、市、縣、鄉(xiāng)四級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簡章》、《貴州省2011年法院、檢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學員簡章》的有關規(guī)定,經省公務員招考辦研究,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1、服務期內的“西部計劃”、“三支一扶”、“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一村一名大學生)”人員,報考非定向“四項目”職位的,須持省級項目辦或引導辦同意報考的有關證明材料參加資格復審。
2、根據我省特崗教師管理有關規(guī)定,“特崗教師”在聘期內,不能參加任何形式、單位的招考。
3、省項目辦、引導辦聯(lián)系方式:
省項目辦地址:貴陽市青年路35號,團省委大樓312室(省團校內);聯(lián)系電話:0851-6571360、6580997。
省引導辦地址:貴陽市延安中路20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109室(貴州信合大廈<浦發(fā)銀行后>);聯(lián)系電話:0851-5837318。
省項目辦、引導辦6月25日、26日按上班時間值班。
貴州省公務員招考辦
201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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