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考試費貧困生減免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新區(qū))教育局、招生辦:
根據《省招生考試院關于做好 2021 年普通高考報名考試費貧困考生減免工作的通知》(黔招考院〔2020〕9號)文件精神,普通高考報名考試費收費標準為每生 130 元,并對農村貧困家庭和城鎮(zhèn)低收入家庭的考生實行招生考試收費減免政策。現(xiàn)就做好 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考試費家庭貧困考生減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減免政策
對參加普通高考報名考試的家庭貧困考生,以縣(市、區(qū)、 特區(qū))為單位,按當年應屆高中畢業(yè)生人數(shù)的5%減免考試報名費。
二、減免對象及認定條件
戶籍、學籍在本縣(市、新區(qū))并實際就讀的家庭困難應屆高中畢業(yè)生,符合下述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減免普通高考報名考試費:
1.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
2.農村、城鎮(zhèn)低保家庭學生;
3.農村特困救助供養(yǎng)學生;
4.孤兒;
5.革命烈士子女;
6.其他特殊困難家庭學生。
三、貧困考生減免普通高考報名考試費的辦理程序
(一)各縣(市、新區(qū))教育局成立普通高考報名考試費貧困考生減免資格審核工作組(以下簡稱“審核工作組”),審核工作組由招生、基教、紀檢監(jiān)察等部門人員組成,并在縣(市、新區(qū))教育局領導下開展審核工作。
(二)考生對照減免認定條件向就讀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如
實填報《貴州省普通高考報名考試費貧困考生減免認定審批表》 (附件 1)。高中學校對學生減免資格進行初審,形成審核意見后報縣審核工作組。審核工作組對考生減免資格進行復審,嚴格按照5%的減免比例核定考生減免名單及減免金額,并在考生所在學校進行為期不少于一周的公示。相關證明材料由各縣(市、新區(qū))招生辦存檔備查。
(三)公示結束后,各縣(市、新區(qū))招生考試機構根據最終審核確定的報名考試費減免考生名單,填寫《貴州省普通高考報名考試費貧困考生減免匯總表》(附件 2),于2020年12月20 日前上報州招生辦。
四、加大宣傳力度,嚴肅工作紀律
各縣(市、新區(qū))教育局、招生辦要高度重視普通高考報名考試費貧困考生減免工作,加強宣傳,使廣大考生知曉我省對貧困考生實行普通高考報名考試費減免的規(guī)定要求,幫助家庭貧困考生解決報考經費的困難。要堅持實事求是,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工作程序,堅持公示制度,嚴防弄虛作假,嚴禁虛報和擅自更改審查標準和已審定名單,真正把貧困考生普通高考報名考試費減免這項民心工程做實做好。要妥善保管好相關審核材料,自覺接受當?shù)匕l(fā)改、財政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聯(lián)系人:黎安國 聯(lián)系電話:17785839035
電子郵箱:1009126036@qq.com
附件:
1.貴州省普通高考報名考試費貧困考生減免認定審批表
2.貴州省普通高考報名考試費貧困考生減免匯總表
黔西南州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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