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一男子屢教不改四進宮 青春歲月盡葬監(jiān)牢
亮點黔西南訊 近日,由黔西南州晴隆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李某涉嫌盜竊一案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李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經(jīng)查,李某2000年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并處罰金;2003年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2008年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2011年1月刑滿釋放;今年3月再次犯案。
青春歲月數(shù)十載,這本應是人生最豐富多彩的年華,而李某第一次入獄時年僅17歲,如今青春歲月已全然逝去,十余年的美好時光都葬送在監(jiān)獄,接下來等待他的又將是灰暗的高墻生活。
看別人故事,思自己人生。本案能給人們有所警示:珍惜自己,敬畏法律!(楊思艷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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