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手牽羊盜存折取走1600元 被判刑并處罰金1000元
亮點黔西南訊 近日,黔西南州望謨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盜竊刑事犯罪案件,被告人柳某犯盜竊罪,被望謨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一千元。
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4月24日晚,被告人柳某在望謨縣復興鎮(zhèn)老車站汪某的租房處住宿。同年4月25日6時許被告人柳某起床后,將汪某放在枕頭下的一本存折盜走,并于當日8時許到中國農業(yè)銀行望謨縣支行取走現金1600元。事后汪某從被告人柳某得200元。2013年5月9日其監(jiān)護人柳某某已賠償被害人汪某1400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柳某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秘密竊取的手段,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盜竊罪。鑒于被告人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屬坦白,并已全部退清贓款,犯罪情節(jié)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qū)沒有重大不良影響。故對被告人柳某予以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據此,依法作出上述判決。(作者單位:望謨縣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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