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妻有外遇實施家暴構成傷害罪被處刑罰
2013年09月08日 09:35:04來源:中國黔西南 作者:任玲
近日,黔西南州興仁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朱某某故意傷害案,被告人朱某某因實施家庭暴力致妻子輕傷,被判處有期徒刑。
被告朱某某曾經(jīng)有傷害前科,且出獄后未滿五年。今年1月22日14時許,朱某某因懷疑妻子黃某有外遇,對黃某大打出手,用板凳將黃某毆打致輕傷。
在庭審中,主審法官組織雙方進行了附帶民事調(diào)解,雙方達成調(diào)解協(xié)議:由朱某某一次性賠償被害人黃某各項經(jīng)濟損失共計15000元(已履行完畢),黃某對朱某某的犯罪行為表示諒解,請求法院不追究朱某某的刑事責任。
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朱某某故意傷害致被害人黃某輕傷的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依法懲處。朱某某曾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執(zhí)行完畢五年內(nèi)再犯,系累犯,應從重處罰。經(jīng)該院審判委員會研究決定,判處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并且不適用緩刑。
分享到:

頻道推薦
共有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