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男子醉酒在高速行走 高速交警接將其帶離
亮點黔西南訊 8月13日21時50分左右,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交警大隊六中隊值班民警接興仁北收費站工作人員電話報警稱:“在惠興高速公路興仁北收費站入口處,有一個大約70歲,身高160cm左右的男子,一手擰著一個啤酒瓶,走路都打偏偏,可能是喝醉酒了,現(xiàn)在已經(jīng)往高速公路上走了,我們勸不住,你們快來啊”。
接報后,值班民警王壽書、陳奎松和協(xié)警阮興虎迅速出警,按照報警人員提供的信息沿著興仁往興義方向搜索,22時許,在惠興高速公路興仁縣興仁北收費站匝道處發(fā)現(xiàn)了一名走路歪歪倒倒的行人,體貌特征與收費站工作人員報警所稱的醉酒男子相吻合,為安全起見,由民警王壽書將警車?吭趹避嚨纼(nèi),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陳奎松負責安全警戒,一切就緒后,民警王壽書和協(xié)警阮興虎則慢慢靠近最終并將其帶離處高速公路。在收費站出口處,經(jīng)與報警的收費站工作人員確認,此人正是不聽勸告并且喝醉酒后上高速公路上行走的男子。
通過了解得知,該男子姓馬,69歲,系六盤水地區(qū)盤縣人,此次是從盤縣到興仁投靠在興仁縣鞭炮廠做工的兒子,因到達興仁車站后沒有兒子的聯(lián)系電話,也沒有聯(lián)系地址,又沒有提前通知兒子來車站接,試想茫茫人海要找一個沒有任何聯(lián)系方式的人,談何容易!找了一個下午未果后,灰心喪氣的男子便將身上所有的錢都用來買酒喝,本想喝完之后就步行回去,但轉(zhuǎn)念一想,路上口渴想喝水不方便,所以就留了兩瓶,之后,喝醉了的老人打著偏偏擰著兩酒瓶就往高速公路方向走,由于耳朵不好,加上喝醉了,也沒有聽到收費站工作人員的勸離聲,就穿過了收費站收費通道徑直往高速公路上走,沒曾想到剛剛進入高速公路主干道就被接報后出警的高速巡邏民警發(fā)現(xiàn)并帶離。
聽完該男子的敘述,民警依法告知:《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七十條:“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鏈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于七十公路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 的規(guī)定,行人上高速公路上行走是違法行為,同時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的規(guī)定,可以處以10元的罰款,再則,飲酒上高速公路上行走更是一項極其危險、違法的行為。
聽完民警的解釋后,該男子連連表示自己是因為不懂才上高速公路行走,同時由于自己耳朵背,未聽到收費站工作人員的勸離聲,希望民警們體諒其難處不要對其進行處罰,并表示以后都不會再到高速公路上行走,也不會再做灰心就喝醉酒的憨事情了。最后,民警根據(jù)該男子提供其兒子在興仁縣鞭炮廠上班這一信息,將其護送至興仁縣鞭炮廠門口,希望老人可以和兒子盡快團聚。(王壽書 攝影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