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工不慎手指骨折起糾紛清水河鎮(zhèn)及時調解促和諧
12月15日,興義市清水河鎮(zhèn)成功調解一起工傷糾紛,為營造和諧的盤興高速公路建設環(huán)境奠定了基礎。
今年10月13日,家住云南省昭通市巧家縣爐房鄉(xiāng)爐房村的邵某,在盤興高速公路鋼筋加工房加工鋼筋的過程中,右手中指和無名指不慎被機械絞骨折。用人單位(盤興公司四標段)相關人員及時將其送至黔西南州人民醫(yī)院醫(yī)治,共住院治療17天,用去醫(yī)療費17000余元。邵某出院后,多次找到盤興公司四標段相關負責人,要求賠償傷殘費、誤工費等費用,但由于雙方分歧過大未達成協(xié)議。邵某便邀約家屬七八人到工地堵工,要求施工方按他們的要求給予賠償。
清水河鎮(zhèn)黨委、政府獲悉此情況后,考慮到盤興高速公路工期緊、任務重,不能因為這些問題處理不好而誤了工程進度。于是責成鎮(zhèn)法委負責人、值班黨政領導、派出所等單位及人員趕赴現場進行處置。在了解相關情況的基礎上,深入細致地做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讓邵某明白,因工致殘,要求給付傷殘費等是正當的維權,但采取堵工的方式維權卻是違法的。讓施工方知道,職工因工受傷、致殘依法應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等。經過耐心細致的工作后,12月14日,該鎮(zhèn)再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最終達成如下協(xié)議:一是邵某的治療費17000余元由施工方支付(已支付);二是由施工方、業(yè)主方配合,到傷殘鑒定部門就邵某的傷殘情況進行鑒定;三是由施工方先墊付10000元給邵某作為生活費、交通費等,待邵某的傷殘鑒定結果出來后,再依法結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如構成傷殘的話)、誤工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等費用;四是邵某及其家屬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干擾公路建設。至此,這起工傷糾紛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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