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義這名正廳長級干部“栽了”!犯了什么事?
“一把手警示錄”系列報道之二
高校本是純潔的“象牙塔”,然而卻有個別高校“一把手”違紀違法,擅權妄為、貪污腐敗,破壞校園政治生態(tài)。興義民族師范學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韋磐石便是其中之一。
韋磐石,1957年9月出生,曾擔任黔西南民族師范高等?茖W校副校長、黨委副書記、校長以及興義民族師范學院院長、黨委副書記、正廳長級干部等職,于2017年10月退休。
經(jīng)梳理發(fā)現(xiàn),2002年9月,韋磐石升任黔西南民族師范高等?茖W校校長后,并未把心思放在干事創(chuàng)業(yè)上,靠實績謀求更大的進步,而是動起了“歪心思”,與不法商人等“勾肩搭背”,濫用職權、以權謀私。經(jīng)查,韋磐石為個體工程承建商、某公司業(yè)務員等人在采購教學設備、發(fā)包工程項目、撥付工程款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共計90余萬元,并陸續(xù)用于房屋裝修、購買家電等日常開銷。
獨斷專行、任性妄為也是韋磐石的一大問題。2012年至2013年,韋磐石擔任興義民族師范學院院長、北校區(qū)建設領導小組組長期間,在未公開招投標的情況下,擅自決定發(fā)包工程、違法組織施工,導致興義民族師范學院二期工程項目建設無法辦理施工手續(xù)以及北校區(qū)學生宿舍C、D棟和2號學生食堂等項目陸續(xù)停工,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嚴重影響學校發(fā)展和社會形象。
高校并非一片凈土,只要觸犯了黨紀國法,損害了黨和人民的利益,就一定會付出慘痛代價。2018年4月,韋磐石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立案審查調(diào)查;同年9月,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退休待遇被取消。2019年6月,因犯國有事業(yè)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受賄罪,韋磐石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其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州紀宣)
來源:廉潔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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