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豐:司機為圖方便卸貨擋號牌 記12分罰款100元
8月9日,在黔西南州貞豐縣縣城區(qū)交通局路段,一男子為逃避違停抓拍,大膽的將幾箱貨物遮擋車輛號牌,沒想到違停沒躲過,還因為故意遮擋號牌,被處以駕駛證記12分,罰款100元的處罰。
當日上午10點52分,貞豐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指揮中心值班人員在監(jiān)控巡查中發(fā)現(xiàn),一輛小貨車停在縣城區(qū)交通局上行500米路段,其車輛號牌后號牌被人為故意用幾箱貨物遮住,違停于路旁。值班人員隨即就此情況進行了記錄,并通知外勤人員前往查看,就在外勤交警到達現(xiàn)場圍繞車輛進行拍照取證時,其中一名卸貨男子承認該車是他的。
據(jù)調(diào)查,駕駛員李某與同事當時為該處某超市送貨,停車時看到有監(jiān)控,于是便自作聰明用車上的貨物把車輛號牌遮住,心存僥幸想以此舉躲避監(jiān)控違停抓拍,誰知才一會時間就被民警當場查處。面對民警的處罰和教育,唐某狡辯道:“這樣放著好搬運貨物一些”。
民警對駕駛員故意遮擋號牌的違法行為進行了教育,告知其故意遮擋號牌屬于嚴重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切莫心存僥幸、自作聰明觸犯法規(guī),并通知駕駛員到交警大隊違法處理室接受處罰與學習,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規(guī)定,駕駛員將被處以駕駛證記12分,罰款100元的處罰。
公安交管部門提示:請駕駛員守法出行,文明駕駛,規(guī)范停車,切莫心存僥幸,故意遮擋車輛號牌逃避監(jiān)控抓拍,此舉必將受到法律的懲處。
(羅丹梅)
責編:何德麗 盧生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