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謨:駕駛證記12分罰款1000元 男子因“隔夜酒”駕車上路被查
“隔夜酒”,就是人在前一晚大量飲酒后導致第二天體內血液還含有酒精,但有些駕駛員對“隔夜酒”的意識比較單薄,在體內血液還含有酒精含量時就駕駛車輛上路行駛,可不知這樣的行為也極易造成事故的發(fā)生。這不,望謨縣公安交警大隊邊饒鎮(zhèn)中隊就查獲了一名“隔夜酒”的駕駛員。
2020年7月3日上午,望謨縣公安交警大隊邊饒鎮(zhèn)中隊在轄區(qū)開展路面查緝行動,就在查緝的過程中,民警看到一輛白色的面包車緩緩駛來,民警依法將該車輛攔截檢查。在檢查過程中,民警便聞到了車內的酒味,便立即使用了酒精篩查棒對駕駛員進行測試。由于是冒雨查緝,民警多測試了幾次。經測試,該男子已涉嫌飲酒駕駛。
“我是昨天晚上12點喝的酒……”。根據民警調查了解到,駕駛員是由于昨夜飲用了大量的酒,導致了第二天體內的酒精還沒散發(fā),便駕駛車輛上路行駛,邊饒交警中隊民警立即將駕駛員帶往大隊作進一步調查,并使用呼吸式酒精測試儀對駕駛員進行測試。
經測試,駕駛員體內的酒精含量為27.8mg/100ml,已經達到了飲酒駕駛機動車的標準,駕駛員對測試結果沒有異議。
最終,駕駛員由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guī)定,望謨公安交警給予駕駛員一次記滿12分,罰款1000元的處罰。
(陳建安)
責編:蔡榮濤 盧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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