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欲跳樓輕生,興仁民警安撫一個半小時將其救回
生命不止眼前的茍且,還有詩和遠方。人最寶貴的東西是生命,生活中難免經(jīng)歷坎坷、曲折,遇到煩惱或者感情糾葛,應(yīng)冷靜應(yīng)對!不能因為一時沖動、委屈而意欲輕生,生命如此美好,我們當積極向上,向陽而生,逐光而行。
2021年7月3日,興仁市公安局東湖派出所成功解救一名欲跳樓輕生的女孩,挽救了正值花信年華的美好生命。
7月3日18時許,東湖派出所接興仁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指令:在東湖街道辦事處某小區(qū)28樓樓頂有一個女孩要跳樓,請迅速出警處置。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派出所立即組織民警趕赴現(xiàn)場,市公安局副局長羅遠揚也在第一時間趕到現(xiàn)場指揮救助工作,F(xiàn)場,女孩坐在樓頂圍墻上,心情很是激動,隨時可能有過激行為,情況十分緊急。
民警一邊安撫,一邊了解情況,不斷對其進行開解、勸導。女孩名叫周某宇,今年24歲,去年大學畢業(yè)后一直在家待業(yè),其母文某認為周某宇成天在家不加強學習、備考工作,經(jīng)常在言語上對其進行責備、中傷,給其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壓力。在巨大的心理壓力之下,周某宇于7月3日下午17時離家來到朝順花園28樓樓頂欲跳樓輕生。
民警和女孩不斷保持交流,并聯(lián)系到其家屬到現(xiàn)場,同時盡量轉(zhuǎn)移其注意力,緩步向其靠近。一個多小時后,在民警的不斷開解下,周某宇逐漸打消了輕生的念頭,民警上前將其扶了下來,帶到了安全區(qū)域。
事后,處警民警將周某宇送回了家中,并與其父母進行了談話,指出了他們與女兒之間需要加強溝通,父母與子女應(yīng)該互相尊重,不能一味給其施加壓力,對孩子應(yīng)該多一些包容,多一點關(guān)愛,營造和諧、幸福的家庭氛圍。
來源:興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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