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以來,興義市公安局共檢查娛樂服務場所171家,查處1家,受理犯罪線索3條,查破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案件3起,其中未成年人賣淫案件2起,打掉團伙1個;抓獲犯罪嫌疑人5人,刑事拘留5人,行政處罰2人;查證核實婦女賣淫案件30起,解救受侵害婦女2人。
7月13日23時許,治安大隊在執(zhí)勤巡邏中,發(fā)現陳某某介紹未成年人黎某某、詹某某在某賓館內與魏某、張某某賣淫,被當場抓獲。對陳某某容留、介紹未成年人賣淫案予以立案偵察,給予魏某、張某某行政拘留10日處罰。
當日16時許,楊某某與其堂妹楊某從盤縣到興義打工,二人在客運西站剛一下車,被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以介紹工作為名,將二人騙到南環(huán)路一旅社內,當晚徐某某將楊某某強奸。第二天,徐某某將楊某某帶到坪東龍山二巷一小旅社,采用言語威脅的方式強迫其賣淫,后徐某某又強迫楊某某在客運西站附近的小旅社賣淫50余次,所得贓款被均被徐某某揮霍。徐某某因為涉嫌強迫婦女賣淫犯罪被刑事拘留。
7月24日凌晨2時許,蔡某從坪東一小旅社逃出來,打電話報警稱其被人強迫賣淫。坪東派出所接到指令后,迅速趕到現場,將嫌疑人陳某抓獲。經調查,7月22日21時許,蔡某某、文某某在興義市街心花園游玩時,被陳某及二男子(在逃)以幫助找工作為由,騙到坪東大道一旅社內控制,搶走二人攜帶的160余元現金。之后,二男子對蔡、文實施強奸,并采取毆打、威逼、監(jiān)視等手段,將蔡、文帶到坪東一帶各小旅社內,強迫賣淫8次,賣淫所得全部由陳某統(tǒng)一收取。
7月28日,刑偵五隊接趙某某、龍某某報案稱,27日晚21時許,二人在興義市街心花園游玩時,被一叫小香的女子及三名男子,以介紹工作為名,騙至興義市坪東大道一旅社內,小香要龍、趙二人與其中兩名男子發(fā)生性關系,龍、趙兩人不同意,小香對兩人毆打后,其中兩名男子對兩人實施強奸。7月28日8時許,小香采用毆打及語言威脅方式,強迫龍、趙兩人賣淫時因龍、趙呼救,群眾報警后,二人被坪東派出所民警解救,犯罪嫌疑人小香、吳某某被當場抓獲。兩人因涉嫌強奸、強迫婦女賣淫犯罪被刑事拘留。